问题 | 房产证上没有人的名字会有居住权吗 |
释义 | 房产证上没有名字是否享有居住权要分具体情况看待,看是否符合居住权的设立条件,如果符合居住权的设立条件,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名字也享有房屋的居住权。 一、被侵犯居住权的法律后果 (1)房屋的归还。除因房屋标的物等原因而消灭外,居住权人在其居住权消灭时,有归还房屋的义务,如果居住权是因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的,则其继承人有归还房屋的义务。(2)附属设施的取回。居住权人在其权利存续期间,为了正常居住使用房屋可在房屋内设置一些设施,同时,也可对房屋进行装修,这些设置并非房屋的结构组成部分,居住权消灭时,居住权人对其仍享有所有权,可将上述设施取回,但要恢复房屋的原状。(3)费用的偿还。居住权存续期间,对于房屋的特殊修缮费用应由房屋所有人承担。当房屋须进行特殊修缮时,居住权人可通知房屋所有人进行修缮,房屋所有人未进行修缮,而该修缮又确有必要的,居住权人可自行修缮,居住权消灭时,房屋所有人应偿还居住权人支付的修缮费用。 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取得居住权? 有合法依据依法占有房子的公民是享有居住权的,比如购买了商品房以后,房子的产权人有居住权,有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对房屋有居住权,通过抵押权取得房子产权的,抵押权人有居住权,取得居住权的方法是比较多的。 三、租赁房有户口一定有居住权吗 不一定有居住权。如果有户口,而且是房屋的原始受配人,那肯定是有居住权的;另一种情况,如果不是原始受配人,但是有户口,且确实在此处稳定居住的(例如租赁后出生的孩子,户口迁至此处的共同居住人等等),也有居住权。而不是同住人的空挂户口,则不享有居住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三百六十八条、第三百六十九条、第三百七十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