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车营运证过户归哪管 |
释义 | 一、出租车营运证过户归哪管 出租车营运证是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是车管所(公安)办。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一般称作:交通局、交通委。其下设的运政管理部门(运管所)具体负责办理,不收费(原来收取工本费,现在该收费项目已经被取消了),办理营运证其实就是运输业户(必须有符合营运规定的车辆)办理营运车辆开业登记手续,现在不复杂。具体的程序你可以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二、出租车营运证能过户吗 出租车营运证能不能过户要看地方政策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修订)》 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