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
释义 | 未参加工伤保险,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后,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一、工伤认定申请由谁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时间要求也不同。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职业病鉴定之日起一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二、公司没有买工伤险怎么办 企业没有给员工工伤保险应当补缴。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三、工伤保险过期两个月办理还有用吗? 没有效。但职工发生工伤,经过认定是工伤,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单位断交工伤保险的,不影响职工工伤待遇,只是由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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