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区人才经费使用标准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为加快建设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简称“三区”)。2、选派工作经费标准为年人均两万元,培养工作经费为每人每天一百二十元。 法律依据: 《“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第四条 选派工作经费 按照年人均两万元给予补助,主要用于支付选派对象到受援地开展文化活动的工作经费、差旅费、购买人员保险及培训费用等。培养工作经费,按照每人每天一百二十元标准给予补助,主要用于开展文化专题教育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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