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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城乡标准
释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要求,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不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按照城镇居民赔偿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的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工亡情况下,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相关规定:职工因工死亡时,不分城镇或者农村户口的员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发放标准都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在其他事故中(比如说交通事故)意外死亡的,赔偿的标准则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29条相关规定来执行,在“同命同价”开始以后,死亡赔偿金就不再区分死者是城镇还是农村,赔偿金统一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来支付。但死者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则赔偿年限减少一年,比如说,在75周岁时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肇事者需要赔偿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
    一、人身损害赔偿可以放弃吗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遵循自愿原则,所以只要受害人愿意的,受害人可以放弃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2、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5、交通费
    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
    6、住宿费
    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7、营养费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需要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8、残疾赔偿金
    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9、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10、丧葬费
    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费用。
    11、死亡赔偿金
    因侵权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
    12、生活费
    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实际扶养、赡养、抚养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
    13、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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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4:5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