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看孩子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违法。未离婚状态下男女双方均有相同的抚养监护权,拒绝看望显然违法。首先,无论是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还是双方已经离婚,作为孩子的父母都是孩子的合法监护人,都有教育和保护子女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其次,该案例中,由于双方还没有离婚,那么当事人的行为明显是侵犯提问者保护子女和夫妻平等是权利。,再次,由于当事人不让提问者见孩子,提问者造成精神上的折磨,属于一种虐待行为,提问者可以选择报警。,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没离婚不让看孩子是违法的,就算已经离婚了孩子的父母也有权去看孩子,一方阻挠不让看孩子的时候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可以。对于离婚协议中的探望权履行问题约定违约条款的,只要条款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前提下确定的,违约条款就具有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