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授权原则:公司授权采购部门作为对供应商进行商业承诺的唯一组织(商业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选择、合同、订单、价格、备货);其他部门绕过采购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类似的承诺是无效的,而且是违规行为。 2、诚信原则:与供应商合作及所有的商业活动必须遵循诚信与商业道德准。 3、“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采购业务行为的基本原则。采购部门负责为公司获取最佳的总体价值,确保采购行为的公开性,对待供应商的公平性,采购决策的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九条 采购人应当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中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第三十一条 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三十二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