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第二次起诉离婚判离需要的具体时间为:
 1、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夫妻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判离;
 2、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夫妻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判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