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灵活就业人员转职工手续办理如下: 1、办理灵活就业停保手续,因重新就业社保关系需转入用人单位的,每月28日至次月25日期间,可以到原参保登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中断缴费手续; 2、让工作单位的HR办理职工参保业务,记得要在每月申报期内申报。申报期内,用人单位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即自由职业者,如律师、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技术小工等,其工作方式自由灵活,故称为自由职业者或灵活就业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