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法院起诉没有对方联系电话该怎么办 |
释义 | 关于诉讼的话,是可以继续提起诉讼的。关于如何找到对方地址则需要原告本人自行解决的。如果原告本身不清楚被告的住址和联系方式,那么只要你提供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是正确的,便可以查询到他的户籍地址。法院可以根据该户籍地址通过多种方式送达。如果仍然无法送达的,最后还可以公告送达。当然公告送达的时间会比较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送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人民法院依据原告起诉时所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当要求原告补充材料。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补充或者依据原告补充的材料仍不能确定被告住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人民法院不得仅以原告不能提供真实、准确的被告住址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或者裁定终结诉讼。因此,若原告在能够提供被告的具体身份信息,详细家庭住址的情况下,即使联系不上被告,被告下落不明,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特别提示,如果连对方的准确名字和身份证都不清晰的话,这种情况就比较麻烦了。需要原告在起诉前一定要想办法核实被告的身份信息,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起诉时是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的。如果原告起诉的被告身份信息不明确或者是错误的,法院将不予立案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