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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检察院起不起诉是多久?会有结果
释义
    检察院对于移交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最长是一个半月做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需要经过的程序:
    1、审查。经过审查起诉,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2、决定不起诉。不起诉的决定权由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行使。
    3、宣布和送达。人民检察院应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并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送达时,应当告知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诉讼代理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有: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2、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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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6: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