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监视居住 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 刑事诉讼 中限令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所以监视居住期间肯定是不能上班的。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