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为担保人借款合同 |
释义 | 借款合同中的担保人要履行下列义务: 1、债务人未仍履行到到期债务,担保人有义务代为偿还; 2、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对是否提供担保给予答复; 3、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等。 一、借款人逃跑,担保人无力偿还要拘留吗 借款人逃跑,担保人无力偿还不会被拘留。 担保人无力偿还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先履行力所能及的偿还部分,然后在人民法院或执行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就分期偿还债务达成协议。 由于担保人只是在替债务人还款,债权人在要求担保人履行偿还义务的同时,还应密切注意债务人的动向,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债务人的情况(包括行踪及财产情况),以便尽快达到收回欠款的目的。 二、可以同时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吗 是可以同时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担保人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如果借款人不还钱的,那么贷款人可以同时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因为担保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必须为自己签订的合同履行相应的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三、担保人被起诉能贷款买房吗? 1、担保贷款案件中的担保人,在被起诉后,除非债务人或者担保人已经全部偿还欠款,否则,永远无法了事。2、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即负有偿还欠款的义务。具体担保责任区分下列情况确定: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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