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证据不一致的情况下,应该尽可能收集更多的证据,以补充自己的证据,进一步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证据确实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以考虑通过和解或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在诉讼中举证负担,当事人对所宣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的,由对方举证说明其所宣称的事实不真实。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就诉讼请求存在争议的事实,有举证的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请求进行审查,有必要补充证据的,可以要求补充证据。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协商和解,可以以书面形式达成和解协议,也可以口头表示和解意思。 5.《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程序法》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同意接受调解,调解员应当协助当事人收集证据材料,进行调查核实,调解员可以根据收集的证据材料提出调解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