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基本功能:社会保障卡具有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基本功能。社会保障卡记录了持卡人的基础信息和相关业务信息,持卡人可以持社会保障卡通过联机或脱机办理个人相关劳动保障事务,也可以通过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的读卡设备,查询本人的基础信息和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培训、就业等发面的信息。2、拓展功能:社会保障卡将根据我市政务信息化得发展,逐步拓展到与市相关的其他社会事务领域。3医疗保险应用:社会保障卡在医疗保险业务的应用主要有三项:((1)识别医保参保险种:通过读卡设备读取参保险种信息,判断持卡人参加医疗保险险种,对应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享受不同的医保待遇。(2)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社会保障卡作为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就医和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或个项医保统筹账户的电子凭证。(2)医疗费用结算: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到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就医或配药,或者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医药费时,必须携带社会保障卡,作为个人身份证明和享受相关医保待遇的凭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