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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住权合同具备哪些内容
释义
    居住权合同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
    一、房屋居住权可以买卖吗
    房屋居住权不可以买卖。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买卖居住权超出了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房屋所有人可以为他人设立居住权吗
    房屋所有人可以为他人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可以依合同取得居住权或者直接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三、居住权需要房主同意吗
    一般是不需要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由此可见,居住权是一个他物权,就是说居住权人可以在不拥有房产产权的情况下,房屋所有人也不能干涉居住权人使用住宅的权利。居住权是从原来房产产权中分离出来的权益。如果房产上登记有居住权人,除非居住权终止,不然房主是不能赶走居住权人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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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6: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