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中国国家环保法律体系的基础性法律,于1989年颁布施行。其中明确了环境的含义。根据该法规定,环境是指生态系统与物、能、信息的有机整体。也就是说,环境是由自然界的多个因素共同构成的一个整体。具体来说,环境包括了自然界中的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声音、电磁波辐射等物理、化学和生物因素。这些因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构成了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环境保护是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涉及到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等多个方面。只有保护好环境,才能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福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自然界包括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声音、电磁波辐射等物理、化学和生物因素的总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