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隐名股东存在的法律风险如下: 1、显名难,在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显名的,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的同意。 2、代持股人恶意损害实际股东的权利,比如擅自出让股权或者滥用表决权。 3、由于代持人自身原因导致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执行名下的代持股份。 4、代持股人意外死亡的,股权作为财产有可能涉及到继承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