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行公司债券要满足什么条件 |
释义 | 公司债券是股份制公司发行的一种债务契约,公司承诺在未来的特定日期,偿还本金并按事先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法定形式,公司债是公司债券的实质内容。 1、发行公司债的一般条件: (1)发行主体; (2)发行公司的净资产额; (3)发行公司的累计债券总额; (4)发行公司的盈利能力; (5)所筹资金的投向; (6)债券的利率水平;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发行公司债的禁止性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金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 一、公司债券发行的程序 公司债的发行程序主要包括: (1)公司董事会制订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3)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 (4)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5)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发售公司债券; (6)公众应募、缴款并领取债券; (7)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二、发行的公司债券能否回购 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回购,但是需符合一定的回购条件,就连交易单位都有明确的限制。 1、回购条件 (1)用于回购的券种目前包括国库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以及企业债(3A级,发行额5亿以上,剩余期限5年以上)。 (2)在债券回购交易过程中,以券融资方应确保在回购成交至购回日期间其在登记结算机构保留存放的标准券的数量应等于回购抵押的债券量,否则将按卖空债券的规定予以处罚。回购期满时,如融资方未按规定将资金划拨到位,其抵押的标准券将用于平仓交割。 (3)在债券回购交易过程中的以资融券方,在初始交易前必须将足够的资金存入所委托的证券经营机构的证券清算帐户。在回购期内不得动用抵押债券。 2、交易单位 即证券交易所对回购交易双方参与回购交易委托买卖的数量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参与回购交易进行委托买卖的数量规定为: (1)申报单位为手,1000元标准券为1手。 (2)计价单位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 (3)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或其整数倍。 (4)申报数量为100手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万手。 (5)申报价格限制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债券回购交易的申报单位为张,100元标准券为1张;最小报价变动为0.01元或其整数倍;申报数量为10张及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万张。其它规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类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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