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媳妇不属于男方父母法定的赡养人,所以媳妇没有法定义务赡养公婆,但是有辅助男方赡养老人的义务,辅助赡养义务不等于法定赡养义务。儿媳是没有义务照顾公婆的。父母在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成年子女有赡养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有权利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因此只有子女才有赡养自己父母的义务,其他人是没有义务的,至少在法律上是没有义务的,儿媳在法律上是没有义务照顾公婆的,但出于道德义务,是可以照顾公婆的。法律上规定只有子女与孙子女及外孙子女有赡养义务,丈夫去世就相当于你们已经离婚,是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的。但如果赡养公婆,则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