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纳入风险纳税人的条件 |
| 释义 |
法律主观: 纳税 人应当如何应对风险 一是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合理划分货物销售收入和建筑业劳务收入。 收入的划分要具有公允性,与同类企业的可比价相比,不出现明显异常。如果不合理划分收入,销售货物价格明显偏低,而建筑业劳务收入明显偏高,实际的结果往往是按照偏高的 营业收入 缴纳了营业税后,又被 国税 机关因为销售货物价格明显偏低,根据《 增值税 暂行条例》的第七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对销售价格进行核定,补缴增值税税款,同时按照征管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是建筑业劳务相应的进项税金不能抵扣。 纳税人在从事建筑业劳务时,经常使用一些辅助材料、工具或者设备。例如安装门窗时,需要使用胶水、螺钉、打孔枪等材料工具,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是须提供从事货物生产的证明。 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货物销售和劳务收入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须向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本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如果没有按要求提供证明是自产货物,税务机关会作为混合销售按照增值税、营业税条例及细则规定,判断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
| 随便看 |
- 赠予的房子可以再要回来吗?
- 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下,男方能否将付款的房子转让给女方?
- 您好,请问没有领结婚证,付款的房子男方可以转让给女方吗?
- 请问没有领结婚证,付款的房子男方可以转让给女方吗?
- 离婚协议书上面写房子给女方可是没过户是否也有效
- 离婚后房子判给女方,男方不给过户
- 离婚协议房子给女方但没过户怎么办
- 离婚后房子判给女方,男方不给过户 法律问题
- 未领结婚证的房产能否直接过户到女方名下?
- 不领结婚证的房子能不能直接过户到女方名下?
- 没结婚可以过户给女方吗?
- 男方被执行,能执行离婚时给女方的未过户房产嘛?
- 离婚时协议房子给女方,但男方现在不配合过户咋办
- 没有结婚证的男人和未出资的女人是否可以共同登记房屋所有权?
- 离婚后房子判给女方,男方不给过户
- 没有领结婚证女方私下转财产怎么办
- 男方被执行,能执行离婚时给女方的未过户房产吗?
- 男方被执行,能执行离婚时给女方的未过户房产吗?
- 男方被执行,能执行离婚时给女方的未过户房产嘛?
- 离婚时协议房子给女方,但男方现在不配合过户咋办
- 离婚时房子协议给女方,但男方现不肯办过户应该怎么办
- 没结婚可以过户给女方吗
- 离婚后房子判给女方,男方不给过户?
- 企业断缴社保怎么办 -法律知识
- 私自关掉别人家的水电违法吗 -法律知识
- 孙
- 孙女
- 孙女婿
- 孙媳妇
- 孙子
- 孙子女
- 损害
- 损害保险
- 损害测试
- 损害程度
- 损害程度的测定
- 损害额
- 损害发生地法
- 损害发生日
- 损害谷物、树木和蔬菜产品罪
- 损害纪念碑罪
- 损害健康的危险
- 损害结果
- 损害结果发生地的法院
- 损害矿井罪
- 损害名誉
- 损害名誉的诽谤
- 损害赔偿
- 损害赔偿的补偿性
- 损害赔偿的减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