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但一些地方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包括校外培训仍然过热,超前超标培训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一些校外培训项目收费居高,培训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既加重学生负担,又加重家长负担,破坏了教育生态。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第四条 确保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才可以开展培训。 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