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仓库货物毁损保管人是否需要赔偿依以下情况而定: 1、货物损坏是由于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货物损坏是由于储存物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导致储存物变质或者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保管人验收后,如果储存物的品种、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约定,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零七条 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一十七条 储存期内,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仓储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