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疾病名写错了病历,多发性硬化症理赔遭拒,该如何维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医生将疾病名写错,并导致多发性硬化症理赔遭到拒绝。这种情况涉及到医疗侵权问题。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对患者发生医疗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医疗机构因医疗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该患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 法律依据: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对患者发生医疗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因医疗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因过错致使患者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因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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