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八六三计划具体内容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八六三计划是在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着许多重大问题,如人口、粮食、能源、环境等,迫切需要高技术和突破和应用的背景下。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应当适应世界高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新形势,积极跟踪世界先进水平,缩小与国外的差距,适当集中力量,在有限的高技术领域部署工作,对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农业现代化工业、企业技术升级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使这一计划切实可行,将风险减少到最低限度,在此后的半年时间里,中共中央、国务院组织200多位专家,研究部署高技术发展的战略,经过三轮极为严格的科学和技术论证后,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了《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纲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保证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863计划)的顺利实施,实现科学、规范、高效和公正的管理,根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863计划是解决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高技术问题,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统筹高技术的集成和应用,引领未来新兴产业发展的计划,主要支持《纲要》提出的前沿技术和部分重点领域中的重大任务。 第三条 863计划按照研究开发任务的性质,选择若干高技术领域作为发展重点,领域内设置专题和项目,采取分类管理的方式。专题以前沿技术研究为导向,以提高原始性创新能力和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项目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以提高集成创新能力和形成战略产品原型或技术系统为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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