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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营业执照办理网上申请
释义
    

法律主观: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办理营业执照是企业注册登记过程中一个环节,其一般流程为:1、主管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2、核名通过后,正式提起企业注册登记申请,准备注册资料;3、前往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注册资料,经审核通过后获得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4、根据通知书通知的时间内领取营业执照。《公司法》第七条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以不予受理:(一)涉嫌冒用自然人身份的虚假登记,被冒用人未能通过身份信息核验的;(二)涉嫌虚假登记的市场主体已注销的,申请撤销注销登记的除外;(三)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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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1: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