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亲以子女名义存款的原因是什么 |
释义 | 以子女名义,母亲办理存款的可以算赠与。如果母亲表明要将该存款无偿给予子女,则算赠与行为。如果母亲未表明要将该存款无偿给予子女的,不算赠与行为。赠与是指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送给另一方。 一、父母买卖过户给子女流程 (一)以出让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二)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三)以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较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二、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财产可否要回 夫妻一方赠与非婚生子女的财产是可以要回的,但必须要表明当事人赠与非婚生子女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当事人是把个人财产赠与了非婚生子女,另一方则无权追回,因为对于个人财产的处置自己是有绝对的支配权的。 三、生前赠与的房产能否继承 生前将房屋赠与他人后,房屋所有权就转移给其他人,赠与人死亡后,继承人不能继承房屋。 我国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如果房屋已经办理过户登记的,赠与人就已经不是房屋所有人了,无权处置房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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