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是否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只要分公司依法设立、具有相应的授权、领取了营业执照,就可以作为诉讼或仲裁的当事人,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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