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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是哪些
释义
    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是: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关系的;租赁合同到期的;租赁物具有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承租人不依租赁物性质进行使用收益的;承租人经催告逾期支付租金的;租赁物损毁灭失的。
    一、出租的房屋有瑕疵怎么办
    出租的房屋存在瑕疵的处理办法是:1、是由于承租人的过错导致的,由承租人担责;2、是由于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导致的,承租人可以少付或者不付租金;3、如果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是否有权退房屋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是有权退房屋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1、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无法正常居住的如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2、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4、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的;
    5、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的;
    6、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的。
    三、租车公司强行收车合法吗?
    租赁公司强行收车不合法。融资租赁的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应当发出催告,经催告仍不支付的,出租人方可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或者要求承租人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进行催告前,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占有和使用租赁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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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0: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