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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卖方在二手房交易中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释义
    二手房交易卖方需提供身份证明、产权证明及相关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物权需登记方有效。买方需缴交交易手续费、印花税、契税、登记费、中介费等。
    法律分析
    一、二手房交易卖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1、二手房交易卖方需要提供自身的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和与房屋有利害关系人证明等材料。因为房屋作为不动产,物权内容的对外公示证明就是房屋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并发放产权证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买方需要交纳什么费用
    买方作为购房的一方,需要缴费费用的种类比较多,比较繁杂。因此,下文将对此进行详细介绍。
    1、交易手续费:以5元/平方米计算,买方承担总费用的50%。
    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产权转移的成交金额的0.05%缴纳。
    3、契税: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1.5%计算缴纳。
    4、权证印花税:5元/本。
    5、登记费:如果房屋属于个人产权,100元/件;如果房屋属于其他产权,300元/件。(注:不仅住宅与非住宅有区别,而且有无抵押贷款也不同。若与规定不符以有关规定为准。)
    6、房地产经纪费(中介费):按房屋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付,买卖双方付费总和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7、维修基金:物业公司提供维修基金账户中卖方个人缴纳的剩余部分。买方缴纳的其他相关费用
    结语
    二手房交易中卖方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和与房屋有利害关系人证明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经登记方可生效。买方在交易中需要支付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契税、权证印花税、登记费、房地产经纪费和维修基金等费用。在具体交易过程中,还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适当调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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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5: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