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到法院起诉后,法官说走诉前调解,现在已经9个月了,也不给调节,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原告撤诉后再次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离婚案件6个月内不予受理;行政案件原告撤诉后重新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准予撤诉的裁定错误,原告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撤销并重新审理。 法律分析 调解之前,原告要撤诉的,这时法院根据双方的要求起草调解协议书。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不予受理。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拓展延伸 解决法院起诉后调解无果的问题,如何寻求有效途径? 在面对法院起诉后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有效途径解决问题。首先,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他们可以提供法律意见和指导,帮助您评估案件的可行性和可能的解决方案。其次,您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私下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私下协商不成功,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调解或仲裁,由第三方独立机构进行公正裁决。此外,如果您认为法官的决定有误,您可以考虑上诉,并提交上诉材料和相关证据。最重要的是,保持耐心和坚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并相信正义最终会得到伸张。 结语 通过以上途径,您可以寻求解决法律纠纷的有效方法。咨询专业律师、私下协商、法院调解或仲裁、上诉等都是可以考虑的选择。在这个过程中,请保持耐心和坚持,相信正义最终会得到伸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章 调解程序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章 调解协议 第三十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章 调解程序 第二十二条 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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