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死亡房产如何过户给子女 |
释义 | 法律分析:第一:所需材料。房产证明,在世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去世一方的死亡证明,夫妻结婚证明,去世方的父母如果在世则直接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不在世需要出具死亡证明,夫妻生育子女证明,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准备齐全后,需要在世方书写起诉状,直接到当地人民法院立案,由法院调解后下达判决书或者调解协议。第二:是否有遗嘱。产权人生前有没有遗嘱,如果有就直接拿着遗嘱公证书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需要按法定继承办理过户。第三:继承人。办理过户之前先要对遗产继承问题做出处理,在继承遗产没有纠纷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公证或诉讼调解的方式,用公证书或者法律文书去办理房屋过户。如果继承人较多,需要出具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圈定继承人范围;再提供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公证书,确定一个继承人。继承人拿着这些公证书就可以去申请过户了。第四:子女继承。由子女直接继承,但是只能继承去世方的一半房产,另一半必须要走买卖或者其他程序,不仅需要上述材料,还得办理另一半的买卖或者赠予手续,需要到房产或公证部门以及税务部门办理。第五:配偶继承。配偶继承百分之五十,剩下的百分之五十由产权人父母和子女继承。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去世证明,去当地公证处继承,之后拿着公证书办理过户。第六:办理过户。协议或者判决书取得后,由在世方持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判决书到当地房产办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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