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专利前应有的准备 |
释义 | 一项能够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需要具备多方面的条件。首先是具备实质性条件,即具备专利性;其次还要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形式要求以及履行各种手续。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不但不可能获得专利,还会造成申请人及专利局双方时间、精力和财力的极大浪费。为了减少申请专利的盲目性,专利申请人在提出申请以前一定要做好准备。 ⑴学习和熟悉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详细了解什么是专利,谁有权申请并取得专利,如何申请和取得专利。同时,也应了解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取得专利后如何维持和实施专利等。 ⑵对准备申请专利的项目是否具备专利性进行较详细的检查。在作出是否提出专利申请以前,应当广泛掌握资料,充分了解现有技术的状况,对明显没有新颖性或创造性(或独创性)的,就不必再提出申请。申请人至少应当检索一下专利文献,因为专利文献包含了国内外最新的技术情报,又有比较科学的分类方法,往往可以给申请人较大帮助。 ⑶需要从市场经济的角度对申请专利进行认真考虑。申请专利必须缴纳申请费,如果被批准,还要缴纳专利登记费、年费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还要花费代理费,这是一笔相当不小的投资。申请人应对自己的发明创造的技术开发的可能性、范围及技术市场和商品市场的条件进行认真预测和调研,以便明确在取得专利权以后实施和转让专利的条件及可能获得的经济收益;明确不申请专利可能带来的市场和经济损失。这些都是申请人作出是否值得申请专利,申请什么专利(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在什么时候提出专利申请时应当顾及的重要因素。 ⑷了解专利申请文件的书写格式和撰写要求,专利申请的提交方式、费用情况和简要的审批过程。专利法规定,申请一旦提出以后,不能再作实质性修改,所以申请文件特别是说明书写得不好,将成为无法补救的缺陷,甚至可能导致很好的发明内容,却得不到专利。权利要求书写得不好,常常会限制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了解申请手续、审批程序,也往往会导致申请被视为撤回等法律后果。撰写申请文件有很多技巧,办理各种申请手续也是十分细致,要求很严格的工作,申请人如果没有把握,最好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申请手续。 ⑸其它在申请前应注意的事项:凡是已由国务院主管部委或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或举办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会和技术会议的,为了不丧失新颖性,应当按照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鉴定会或技术会议后六个月之内提出申请。凡是要申请专利的项目涉及到一种或几种新的公众无法得到的微生物的,应当在提出申请以前,最迟在申请的同时将这些微生物提交专利局指定的单位保存。目前已指定的保存单位有: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委员会普通微生物中心,地址在北京中关村;中国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地址在武汉珞珈山武汉大学校内。 申请权是通过转让获得的,应当在申请以前办好转让手续,以便专利局需要时,可以及时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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