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技术合同包括了哪些要点 |
释义 | (一)技术合同的项目名称 技术合同的项目名称应当简明、规范,技术合同的项目名称通常需要反应技术合同标的的名称。如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二)技术合同的标的 在技术合同中,如果没有具体的技术成果的描述,而仅仅约定转让或开发技术,则合同的标的就不具有特定性和确定性。 (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 关于技术合同的履行,应该根据技术合同的标的来确定技术合同的形式要求,且并非所有技术合同均要求具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等内容。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保密条款对于技术合同是十分重要的条款,除专利技术外,技术合同的标的一般都是不对外公开的,一旦公开,其经济价值就大大下降,因此在合同中应当对需要保密的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事项、范围、期限、责任等作出具体的约定。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本身是一项高风险活动,故在技术合同的履行中,如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受托人所研究开发的技术是作为“新”技术存在的,而非现有的技术成果。因此,在研究开发中,由于现有的知识水平、技术水平的限制,经常面临者不可预知的、可能导致技术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风险。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关于此条款涉及的内容非常,技术成果的归属涉及委托作品、合作作品,职务作品等问题的研究。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标准和方法是确定当事人是否依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据。此处所说的验收,注意是技术合同的当事人就研究开发人或受让人等所交付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而进行检验。研究开发验收标准既可以由当事人直接约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也可以由双方直接约定具体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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