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别人车在自己名下可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该车辆的行驶证、该车辆的登记证明等材料,到车管所办理名下车辆的注销手续,车主即可成功解除自己名下的其他车辆,或者可以继续持有该车辆。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