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查派出所管辖范围,主要是先清楚自己的所属的街道、镇等行政区域,一般以街道、镇等行政区域设定派出所管辖区域,但一些地方因需要也会设立派出所。依地区、社会情况、人口多少等诸因素的不同可分别设立城市派出所、农村派出所、水上派出所、铁路派出所、工矿派出所、治安派出所等。派出所设所长、指导员(根据地区行政级别设政委、教导员)、户籍民警、内勤民警、辅警,大多数设有案件民警和社区民警,有的还设有巡逻民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并案侦查: (一)一人犯数罪的(二)共同犯罪的(三)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四)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的。 第十九条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对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