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量刑标准: 1、自然人犯变造国家证券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变造国家证券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本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