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未到期能不能解除合同 |
释义 | 一、租房合同未到期能不能解除 1、租房合同未到期能解除,但可能面临违约责任。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租房合同,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一方向另一方送达退租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依法解除租房合同。 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时限规定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出租人义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3、承租人义务 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特别权利 正常损耗免责权。如房屋因正常损耗如电线线路老化等,承租人不用予以赔偿;占有、使用、收益权。承租人通过租赁,可以合法地占用及使用方法,也可以通过经营活动获得收益;买卖不破租赁权,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租房的时候了解租房合同有哪些内容是肯定的,除此之外最重要的还是要了解签租房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这样才能够充分的保障当事人双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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