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办农业合作社条件 |
释义 | 申办农业合作社条件: 1、超过5名成员并且农民成员占80%以上的比例; 2、召开设立大会、起草章程等; 3、办理登记手续、营业执照; 4、印刻公章; 5、具有其专属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1)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5)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住所使用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6、其出资符合要求并在银行开户。 满足以上条件的,可以按下列程序申请成立农村合作社: 1、根据《农业合作社法》规定召开设立大会,审议并通过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审议并通过其他重要的事项。召开设立大会时要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和章程要由参加会议的全体成员签字; 2、授权一人向当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按《农业合作社法》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符合规定的即予批准。 综上所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二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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