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农业合作社营业执照流程如下: 1、找到至少5名成员,农民成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 2、召开设立大会,选举理事会、监事会及理事长、监事长等;起草章程、确定合作社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营业范围等; 3、授权代理人办理到当地的县工商局办理合作社设立登记手续,材料合规当场办理,颁发营业执照; 4、到县公安局指定的刻字店刻制合作社公章; 5、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7、到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将对公账号报税务局。 农业合作社注册后没有营业怎么办 即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经营,注销需要登报。直接去税局提交注册税务登记申请就可以。注销税务后,也要注销执照。成立清算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由清算组全体成员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二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