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证书到期单位不点注销的,劳动者可以与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当地的人社局或者是劳动局,或者当地的住建厅,进行申诉,但前提是要有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一)聘用单位破产的;(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