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心脏支架是否与保险金领取有关?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罹患特定重大疾病时给付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存在重大疾病风险或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因此,心脏支架是否与保险金领取有关,需查看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十三条: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按期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2.《保险法》第九十四条: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保险人应当在保险金到期日或者事故发生后及时履行支付保险金的义务。 3.《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 4.《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致使合同成立或者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发生重大变化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5.《保险法》第一百零七条:保险人拒绝承保、解除合同或者不履行给付保险金等义务的,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重疾险拒赔心脏支架是否与保险金领取有关,需具体查看保险合同内容,同时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相关情况,避免因此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若保险公司拒绝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被保险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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