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若被保险人患有合同中列明的重大疾病,则保险公司应按合同承担赔偿责任。但若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已经患有该疾病,且未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则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因此,若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被诊断为主动脉疾病,且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则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二条: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的重大疾病应当采用明确、详细的表述,保险人不得以合同中未明确列明的理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风险情况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3.《保险法》第九十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得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恶意拖延给付保险金。 4.《保险法》第九十三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金给付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支付保险金,逾期未支付的,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迟延利息。 因此,被保险人若在投保前已被诊断为主动脉疾病,应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以免影响理赔资格。同时,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