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案件一审是必须开庭审理的。民事案件向检察院申诉的程序具体如下: 1、申诉应当递交申诉状。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如何撤诉民事案件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或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 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 4、撒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