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二次起诉离婚有如下要注意的问题: 1、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当事人不能提供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离婚的裁判依据为“感情确已破裂”; 3、其他要注意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