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受理吗 |
释义 | 二次起诉不一定会判决离婚。法院判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经调解也不能挽回夫妻关系。所以只要法院不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或是双方当事人在庭前调解程序中依法和好的,即使是当事人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样也不会判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 一、二次起诉成功什么理由不判 符合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即使是第二次起诉法院也法定不判离婚: 1、夫妻感情还没有破裂,有和好的可能; 2、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夫妻双方都没有法定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况。 二、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情况下法律允许离吗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情况下法律不一定允许离。法院判离的前提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且经调解仍不能挽回夫妻关系。所以只要法院认为当事人之间感情并未破裂,或者夫妻二人在调解过程中和好的,即使是一方提出离婚法院自然不会判决二人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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