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服务对象:户籍迁出市本级、出国定居、参军、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死亡等情形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参军、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等情况,做暂停参保处理;参保人员死亡、出国定居等情况,做终止参保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