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内容 |
释义 | 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内容主要有:建筑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等。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与建筑工程相关的问题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一、伤残鉴定可以作假吗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一般情况下,伤残鉴定也属于司法鉴定的一种,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存在造假的可能。 二、律师和司法鉴定人分别是指的什么 律师是指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等法律服务的人员。 司法鉴定人是指依法取得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鉴定人执业证书,受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聘请,运用专门知识和科学技术,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提出鉴定意见的自然人。 三、建筑许可证申领条件有哪些 建筑许可证申领条件: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有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措施;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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