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企业应当承担责任。 一、在岗因病死亡算是工伤吗 在岗因病死亡算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因此,只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那么,上班时间应该算作工伤。两个条件分别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 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认定工伤。 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二、在工地工作突发脑出血,工地应不应该负陪偿责任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情况视同工伤: (一)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受伤害; 因此,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并且48小时之内死亡才能视同工伤,才会进行工伤赔偿。 三、员工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公司该如何赔偿 员工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公司应按工伤待遇赔偿。职工有下列三项情形之一,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工作中突发疾病48小时内没抢救过来,就算是工伤,公司要按工伤死亡待遇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