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经核实本人情况,在确认无违法行为、不妨害他人和社会管理的情况下,以户口的真实性为依据,原则上可遵从本人意愿,选择保留其中一人户口,注销其他重复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